個人工作居住證
發布者:本站 發布日期: 2015-12-18 13:39:13 瀏覽量:
申請人資格要求:
所學專業或崗位屬于本市急需專業或崗位,且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1)符合規定條件的申報單位連續聘用滿6個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并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或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5周歲。
所需材料:
1)《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請表》兩張;
2)申請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誠信聲明》;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7)單位個稅說明;
8)在申請單位繳納的6個月以上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9)在申請單位繳納的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
10)在京固定住所證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租賃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準許房屋出租的證明以及與業主簽訂的租房協議;租賃公房由房屋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借住親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會出具相關證明和房產證;
11)申請人員配偶和子女隨往的需提供如下材料:配偶身份證、結婚證、勞動合同、配偶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蓋章)、獨生子女證、子女戶口頁;
12)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