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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者:本站 發布日期: 2015-12-15 08:41:32 瀏覽量:
(一)、企業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登記表《單位登記表》一份,注意單位名稱需填寫與公章一致的名稱;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
3、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4、其他特殊材料:(不同性質的單位按照下列分類分別提交相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國家機關:單位設立的批準文件。
(2)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
(3)企業及其經營性分支機構、辦事處: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營業執照》副本。
(4)外商投資企業及其經營性分支機構、辦事處: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營業執照》副本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
(5)民辦非企業單位:民政部門核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6)社會團體:民政部門核發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二)辦理流程:
1、單位經辦人預先填制管理中心統一印制的《單位登記表》一份,加蓋單位公章,攜帶上述相關材料到管理部辦理登記手續。
2、管理部接柜人員審核《單位登記表》中單位信息項目填寫是否準確完整、單位名稱及代碼與所提供的資料是否一致、單位性質代碼填寫是否正確、單位證件號碼是否準確無誤、相關材料與表格填寫是否相符、相關人員是否簽字,審核《單位經辦人授權委托書》填寫是否準確完整,審核是否加蓋單位公章、材料是否齊全及復印件與原件是否相符。
3、審核無誤后,管理部接柜人員將《單位登記表》的有關信息錄入歸集系統。操作完成后,系統自動為該單位生成單位登記號。單位登記號在系統內始終唯一,是單位在管理中心辦理各項業務的標識。
4、管理部接柜人員打印機制《單位登記表》一份
5、機制《單位登記表》經單位經辦人核對無誤后,管理部接柜人員蓋章退單位經辦人,并將單位登記號手工標注在單位填制的《單位登記表》右上角處。